

深圳看守所会见:律师看守所会见的作用
当自己的亲朋好友被公安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拘留)之后,人身自由与对外联系是受到绝对限制的,此时,出于对侦查阶段案件保密的需要,犯罪嫌疑人是不能与自己的家属见面的,而只能由嫌疑人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委托律师会见,代为了解嫌疑人在看所守内的近况。但是,家属花钱委托律师,不代表律师要将会见了解情况全部告知家属,尤其是案件可能涉及泄密、串供的情况下,因此需要家属给予一定的理解与配合,那么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究竟有哪些作用呢?
一、能够给予犯罪嫌疑人较强的心理安慰
嫌疑人进入看守所的初期,内心往往是比较焦虑的,常常是整日整夜的失眠,如果律师能够及时进入看守所会见,至少他会感觉亲属还在关心他,在想办法早日救他出去。另外,除主动投案的嫌疑人之外,进看守所都是比较匆忙,很多日常生活、工作的事情还未安排妥当,对于这些与案件无关的事项,律师是可以代为传递一定的信息,能够一定程度的解决后顾之忧。
二、能够给予犯罪嫌疑人必要的法律帮助
通过会见,是能够了解嫌疑人的初步案情,通过对案情的了解是能够大概推断出嫌疑人涉案的罪名,以及大概的刑期幅度,嫌疑人通过律师的介绍之后,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有了一定的心理预期。如果通过会见了解的涉案罪名与拘留通知书上的涉案罪名不一致的话,还可以直接向办案单位反映,实务中,如果涉案的罪名存在争议,侦查机关往往都会倾向性的给嫌疑人一个较重的罪名,通过会见律师就可以对侦查机关所定的罪名提出异议并发表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为后期审查起诉预留一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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